赵金山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13
遗失声明
赵金山、张会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井青路2号院 4号楼1单元南户,证号:03010075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金山张会敏
遗失声明
赵金山、张会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井青路2号院 4号楼1单元南户,证号:03010075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金山张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