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2-24
遗失声明
他项权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环路地税稽查局家属楼西单元4楼东户,证号:0203001113,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遗失声明
他项权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环路地税稽查局家属楼西单元4楼东户,证号:0203001113,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顶山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