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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丽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南侧火电一公司52号楼西4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湛河字第1400070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白献荣,共有人:王洪恩,王洪恩2021827日死亡。现王小丽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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