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书作废
发布日期:2023-02-17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市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东段南侧凤凰小区3号楼1-2层101、201铺(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695号)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2)豫0411执恢246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2)豫0411执恢246号之十《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69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