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珍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鸿鹰小区21号楼五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301002341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小伟,共有人许淑珍。李小伟于2022年10月3日死亡。现许淑珍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