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彩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姚电大道西段南侧火电一公司53号楼西1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湛河第14000548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许小根、共有人:洪彩云。许小根于2023年1月27日死亡。现洪彩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