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岐山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1-28
遗失声明
张岐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五条路恒丰花苑1号楼4单元北户,证号:4899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岐山 电话 :13938669792
遗失声明
张岐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五条路恒丰花苑1号楼4单元北户,证号:4899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岐山 电话 :13938669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