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云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非公证继承公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神马大道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南角瑞旌.瑞鑫苑商住楼西单元10层西南户1010号房。(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湛河字第1600587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秀云,共有人:段红民。段红民于2022年12月30日死亡。现张秀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