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秀英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2
公 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14号院3号楼3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20101901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赵录生,共有人:曹秀英。赵录生于2006年3月10死亡。现曹秀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