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锋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2
公 告
平顶山市中兴路绢纺厂院内综合住宅楼二单元5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4862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淑华,共有人:何文兴。何文兴于2016年1月28死亡。现何俊锋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