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公 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公 告
平顶山市公园北街40号楼3单元1层18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10100257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平,共有人:刘杰。王平于2016年10月12日死亡,刘杰于2011年8月23日死亡。现王海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