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湖湾权属证书作废法院判决
发布日期:2022-11-07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市帝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南侧、清风路东侧,蝶湖湾·未来域1#楼19层19-公寓4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67658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2)豫0402执2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2)豫0402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6765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