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证书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2-10-19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利名下位于新华区市体育路南段东侧水景润天南楼东2单元8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6)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1265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2)豫0411执恢1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2)豫0411执17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0001265号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