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花荣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8
公 告
平顶山市开源路34号院5号楼东2单元3层东户15号。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受人为:刘臣忠,共有人:邢花荣。刘臣忠于2013年10月13日死亡。现邢花荣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