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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自然资公告 [2022] 55 号

发布日期:2022-09-09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自然资公告 [2022]   55  

 

平顶山市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位于新华区西杨村西沿河路2号楼的不动产,因你公司已灭失,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意见》(豫自然资发 [2021]34号)相关规定,将此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 9 9日至2022年 930 日)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我单位均视为无异议。购房人可单方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相关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②购房合同;③购房收据或发票;④图纸;⑤契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

①住宅80元;②非住宅550元;

三、除此之外,我局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联系人: 成建强                  联系电话:2666508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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