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自然资公告 [2022] 48 号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自然资公告 [2022] 48 号
平顶山市永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位于新华区光明路南段罐头厂院内2号楼的不动产,因你公司已灭失,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意见》(豫自然资发 [2021]34号)相关规定,将此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 9月 9日至2022年 9月30 日)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我单位均视为无异议。购房人可单方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相关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②购房合同;③购房收据或发票;④图纸;⑤契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
①住宅80元;②非住宅550元;
三、除此之外,我局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联系人: 成建强 联系电话:2666508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9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