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志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9-27
遗失声明
李全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光华路50号楼东4单元4层西户,证号:00375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全志
联系电话:18317608011
遗失声明
李全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光华路50号楼东4单元4层西户,证号:00375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全志
联系电话:183176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