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花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14
公 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芦铁庄山水华庭经济适用房小区西区31号楼东二单元五层503(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20309003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张新宪 ,共有人:孙玉花。张新宪于2020年9月24日死亡。现孙玉花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