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燕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01
公 告
平顶山市建设东路南开发二路东新领秀东方明珠19号楼东4单元4层402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3750220096234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晓燕,共有人:何宏伟。何宏伟于2020年6月18日死亡。现刘晓燕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