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美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9
公 示
平顶山市新华区红旗西街10号楼2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证号:14005767)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吴太礼、刘瑞美。吴太礼于2017年10月14日死亡,现其配偶刘瑞美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2921025 )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