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东段南侧凤凰小区3号楼1-2层113.210铺,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2707)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411执2431号之十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002270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