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伏启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9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 王伏启 牛红英 所有的位于 新华区公园北街沿河东路36号楼2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982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恢56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恢560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 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98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