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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雯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9

李晨雯非公证继承公告

 

新华区烟草局南新华工商分局家属院1号楼西单元4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0601005188)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李超。李超于2022年3月27日死亡。现李晨雯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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