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燕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8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王燕燕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女贞街西段南侧东方绿地经济适用房小区6号楼12层1205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8692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恢234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恢2343号之二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869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