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属证书作废
发布日期:2022-08-18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市远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东段南侧凤凰小区2号楼1-2层103、203铺(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753号)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11执2431号之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11执2431号之十六《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75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