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涵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8
公 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常绿林溪谷8号楼东单元2层2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609290279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志军。李志军于2022年5月26日死亡。现李高涵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