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保水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9
公 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公园西门13号院新1号楼西2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5091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淑兰 ,共有人:何玉彬。刘淑兰于2019年9月11日死亡。何玉彬于2021年1月4日死亡。现何保水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