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曾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7-29
遗失声明
李士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矿工路南河东路东9号院金泰利4号楼东单元东户,证号:03010150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士曾
遗失声明
李士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矿工路南河东路东9号院金泰利4号楼东单元东户,证号:03010150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士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