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富权属证书作废
发布日期:2022-07-26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孙新富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沁园小区39号楼金座21层西南户110号(不动产权证号:0301006113)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豫0411执恢395号之一及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411执恢395号之一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030100611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