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哲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朱玉哲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碧波路南,福泉路西蓝湾新城11号楼东1单元13层南户号房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11执恢46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1)豫0411执恢46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号为新城15000053号不动产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