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星、康晓枫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郭海星、康晓枫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铁路工人村5号楼2单元5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号:卫东15005440)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04民终614号民事判决书:将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铁路工人村5号楼2单元5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号:卫东15005440)不动产过户登记康晓枫(身份证号:420106197806303283)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不动产权证卫东1500544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