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峰、周金晨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马国峰、周金晨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13号院商业大楼1号综合楼(1#、2#楼)1号楼东单元4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卫东15003420)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218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218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卫东1500342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