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植涵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0
公 告
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路北东方星河湾3号商住楼东1单元4层403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4104002012101600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常鹏,共有人:白春艳。白春艳于2018年11月22日死亡。现常植涵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