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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全豫通办”业务模式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1-11-01

不动产“全豫通办”业务模式及流程

 

1.线下“全豫通办”模式

线下“全豫通办”流程总体为“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异地收件。异地登记机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无误,核实申请人与其提交的身份证明真实一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补齐补正的,指导申请人当场补齐补正,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申请信息(含扫描生成的电子材料),通过属地系统接口进行数据核验后,将申请信息传输至属地,出具收件回执。并在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邮寄给属地登记机构。

2)属地办理。属地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 0.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电子或邮寄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补齐补正的,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0.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一次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以线上、邮寄等方式补齐补正。受理后开始计时,开展审核登簿、水电气暖联办、缮证发证、邮寄证书、归档等环节,并与税务部门、住建部门协同并行开展税务核税缴税和房屋交易备案审核。已审核等待申请人缴税缴费时挂起不计时,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缴税缴费。

2.线上线下融合“全豫通办”模式

线上线下融合“全豫通办”总体流程为“网上申请、网上预审、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网上发起并提交登记申请,包括录入申请信息、上传登记材料照片等操作,如果申请人计划到异地登记机构窗口受理,在提交申请时应选择“到异地登记机构受理”选项和异地登记机构。

2)网上预审。属地登记预审人员对网上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预审,包括申请信息填写完整性和正确性、材料是否上传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的,通知申请人网上补齐补正)、核验是否存在不能办理的限制情况等。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到申请时选定的登记机构核验受理,预审后的申请信息、申请材料应推送至异地登记机构;预审不通过的退回给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异地收件。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信息后,到申请人选定的登记机构窗口完成材料提交、核实申请人与其提交的身份证明真实一致,出具收件回执。并在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邮寄给属地登记机构。

4)属地办理。 属地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人后0.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电子或邮寄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开始计时,开展审核登簿、缮证发证、邮寄证书、归档等环节,并与税务部门、住建部门协同并行开展税务核税缴税和房屋交易备案审核。已审核等待申请人缴税缴费时挂起不计时,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缴税缴费。

3.线上不见面办模式

线上“不见面办”流程总体为“网上申请、属地预审、属地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网上发起并提交登记申请,包括录入申请信息、上传登记材料照片等操作。

2)网上预审。属地登记预审人员对网上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预审,包括申请信息填写完整性和正确性、材料是否上传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的,通知申请人网上补齐补正)、核验是否存在不能办理的限制情况等。预审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预审不通过的网上退回给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可根据各地实际需要,预审后实现自动受理,提高工作效率)

3)属地办理。属地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人后0.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电子或邮寄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开始计时,开展审核登簿、缮证发证、邮寄证书、归档等环节,并与税务部门、住建部门协同并行开展税务核税缴税和房屋交易备案审核,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缴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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