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伟杰不动产证书作废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30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耿伟杰,刘少东位于卫东区矿工路南亿昇城市花园3号楼1单元11层西南户(不动产权证明号: 卫东11003782)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恢57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恢57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卫东11003782号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