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01
公 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五一路东4号楼1单元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301013787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才明。李才明于2015年3月31日死亡,现李平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