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红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公 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立交桥东侧公路管理分段后院1号楼东单元西户(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第010100573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刘熙鑫,共有人:王俊红。刘熙鑫于2014年4月27日死亡。现王俊红 刘乐一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