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原野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不动产权属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丁原野、何晓锦所有位于平顶山湛河区姚电大道东段南侧凤凰小区6号楼西单元10层1004号房(不动产权证明第0020635号),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属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丁原野、何晓锦所有位于平顶山湛河区姚电大道东段南侧凤凰小区6号楼西单元10层1004号房(不动产权证明第0020635号),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