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向前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魏向前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鹰城广场西侧建西综合市场底商住宅楼西楼东1单元5层东户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46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1)豫0403执4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号为F20090700886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