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涛,王彦霞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龚涛,王彦霞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东建工盛世华庭2号楼西2单元23层2308号房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2执125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21)豫0402执12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号为:湛河14003186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