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峰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郑金峰、周小娟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华国际28层2815号(湛河:16000956)的不动产,现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恢14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华国际28层2815号(湛河:16000956)不动产过户登记张晶(身份证号:411102198702120165)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湛河16000956号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