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平自然资公告 [2021] 7 号

发布日期:2021-11-08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自然资公告 [2021]  7 号

 

平顶山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位于新华区文化宫院内北京餐厅东侧1号楼的不动产,因你公司已灭失,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意见》(豫自然资发 [2021]34号)相关规定,将此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2021年 11 月 8 日至2021年  11月  29 日)征询异议。如对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我单位均视为无异议。购房人可单方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相关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②购房合同;③购房收据或发票;④图纸;⑤契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费标准:

①住宅80元;②非住宅550元;

三、除此之外,我局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联系人: 成建强                  联系电话:2221977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1 月 8 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