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祥公司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1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市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华区建设路与体育路交叉口顺祥鹰都商城8-14轴线第11层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18)豫0411执恢11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平房权证字第0401010358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