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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长清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0

 告

 

平顶山市优越路7#院新4#楼一单元(不动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字40910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付长清,共有人:杨秋兰杨秋兰201184日死亡付长清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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