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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建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9

 告

 

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南段西42号院24号楼3单元东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第0201024313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为:高芸生,共有人:刘彩云高芸生20211011日死亡刘彩云2020830日死亡。高新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5-22190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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