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志刚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9
公 示
新华区光明路东4号院1号楼二单元4层1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0201007777的所有权人为王喜平,王喜平于2016年8月3日去世。现蔺志刚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以予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