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 周伟宏
发布日期:2021-10-22
公 示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北段啤酒厂4号楼西单元4层西户(不动产证号为:平房字第18999号)的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周清木,周清木于2012年11月20日死亡。现周伟宏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卫东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58926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