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洲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4
公 示
湛河区南环路54号院2号楼1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号:0101002520的所有权人为李保洲、共有人李芝,李芝于2009年6月5日去世。现李保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以予登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