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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洲非公证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4

        示

湛河区南环路54号院2号楼1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号:0101002520的所有权人为李保洲、共有人李芝李芝2009年6月5去世。现李保洲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话0375-221909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以予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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