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王一民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王一民名下位于:新城区翠竹路西、祥云路北蓝湾翠园3号楼1单元18层1801号房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1)豫0403执恢9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1)豫0403执恢92-3号《执行裁定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豫(2019)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3199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