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常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平顶山市常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常绿.林溪谷7号楼东单元27层2701号房的不动产,现依据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2021)豫0411执恢10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2021)豫0411执恢10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号为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4288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